2007年7月15日 星期日

上海二手房開徵土地增值稅

上海二手房開徵土地增值稅

2007/07/16 09:02
在經歷1個多月的緩衝期後,上海市二手房轉讓徵稅規定付諸實施。據新華社報道,上海市由昨日(15日)起正式對轉讓居住未滿5年的非普通商品住房開徵土地增值稅。至此,理論上,上海對非普通二手住宅在交易環節所課的稅賦可達到交易價格的9﹒55%。主要包括:營業稅(5﹒55%)、契稅(1﹒5%)、個人所得稅(2%)、土地增值稅(0﹒5%),此外還有印花稅及手續費等。《文匯報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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