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8月31日 星期五

中新集團(563)

中新(563)澄清未曾聘用安理為律師,將向法庭申請撤清盤呈請

2007/08/31 09:50
中新集團(0563)表示,剛接獲安理國際律師事務所(Allen & Overy)作為呈請人,發出的一份清盤呈請書,並聲稱集團欠其律師費用。
  
集團澄清並未曾聘用該所為律師,亦未欠下其任何律師費用,集團現已委託律師處理該案件,將會向法庭申請撤消該呈請書。《經濟通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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